“妈妈,我回来了!”一下车,社如月就直扑到县儿童福利院曾经的“妈妈”怀里。8月12日,11岁的社如月与荷兰籍养父母来到衡山县儿童福利院,看望曾经养育过自己的“亲人”们,并给福利院的孩子们送去了衣服、茶杯和玩具汽车等。
2003年4月27日,出生仅5天的社如月(福利院取名)被遗弃在县福利院门口,该院的一位孤寡老人将她抱起,此后的一年多时间,她便住在这里。2004年夏天,荷兰籍单身“母亲”丽萨提(Lisette)从国家民政部提供的收养信息中找到了社如月。通过国家的严格审批、审定,1岁多的社如月被荷兰妈妈丽萨提收养,并随其赴荷兰一起生活,成为荷兰公民于安娜(Yue-Anne)。
到荷兰生活后,社如月喜欢唱歌、跳舞和摄影,同时还很有运动天赋。懂事后的社如月在父母的教导下,对中华文化产生了浓厚兴趣,每逢周末,夫妇俩都会开车将她送到汉语学校学习中文,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。丽萨提女士希望孩子通过学习中文,了解自己的祖国,热爱自己的祖国。
(彭水扬 易佳)